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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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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部纪检监察组召开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国际疫情持续蔓延,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更加艰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强调,2020年,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上升,对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必须牢牢把握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地位,深化理论武装,筑牢初心使命。二是必须聚焦中心任务,持续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必须压实“两个责任”,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实落地。四是必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五是必须加强对干部的使用培养和监督管理,激励干部勇于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部党组和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合力,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还对部党组2019年以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了总结,对驻部纪检监察组2019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及2020年重点工作打算作了通报,研究提出了下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

部党组成员、部领导出席会议,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办公厅、住房改革与发展司、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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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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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前许多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来说“工程监理”这个词并不陌生,但对于这个词真正深入了解的人并不是很多,最近有许多人刚转业进入工程监理这个行业,想了解下工程监理工作的性质特征,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使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得到全面履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工程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

工程监理是与国外接轨并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跟国外的对业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相似的。工程监理根据业主需要可以为业主提供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分阶段,如施工阶段的监理,土建工程监理和安装工程监理。土建工程监理是建筑结构、装饰施工过程监理;安装工程监理是建筑设备设施安装过程的监理,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线路、弱电及电梯等建筑内部的设备设施。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工程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服务性

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的失控。

2.科学性

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它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独立性

指的是不依附性,它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否则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

4.公平性

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平性。

以上的就是工程监理行业的工作性质特征,目前国内的工程监理制度已经逐步成熟和完善,后期更多是往综合咨询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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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常用到的监理报表有: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监理月报(监理单位每月向建设单位报告的监理工作情况);监理会议纪要(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监理工作日志(以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为记载对象);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通过这些工程报表的记录和跟踪,有利于后期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和维护,同时也有利于施工方,监理方工作行为规范。

一、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交给建设单位,它是指导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监理规划是依据监理大纲和委托合同编制的,监理规划是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重要依据。

监理实施细则由监理工程师编制,在工程开工前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它是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而编制的,在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下,也应符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二、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监理单位每月向建设单位报告的监理工作情况,使建设单位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掌握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及合同中各项目标完成的情况。监理月报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署后,报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三、监理会议纪要

监理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由与会方代表会签。

四、监理工作日志

以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为记载对象,从监理工作开始起至监理工作结束止,应有专人负责逐日记载。

五、监理工作总结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立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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